关于做好2024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4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2024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报名工作,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2320号)的文件要求,我院组织2024届专科预毕业生及其他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学生报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招生对象

(一)应届高职毕业生

1.按国家招生计划招收入学的2024年应届高职毕业生

2.按国家招生计划招收入学的2024年春季毕业的高职扩招生

(二)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往届毕业生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年内,未落实就业单位,可以按照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待遇报考且只能报考一次。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

1.应征入伍地为河北省,退役前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学历的2023年度退役大学生士兵(已报考过2023年普通专升本考试的大学生士兵除外)及2024年春季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其中,符合条件的2024年春季退役大学生士兵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参加 2024年或2025年普通专升本,且仅可参加一次。对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2.应征入伍地为河北省,入伍时为院新生或在校生,退役后复学完成专科(高职)学业的2024年普通应届毕业生。

二、网上注册、报名和缴费

1.注册

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的所有考生(含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于2023年12月24日9时-27日17时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hebeea.edu.cn),点击右侧导航栏“普通专升本信息服务”,登录河北省普通专升本考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使用本人身份证号进行注册,按系统要求设置密码,填报相关信息,上传报名佐证材料照片,接受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方可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

2.报名

通过资格审核的各类考生须于2024年1月15日9时-1月18日17时进入系统(登录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密码为考生网上注册时设置的密码),按照报名流程和提示步骤,选择报考专业、填报相关信息。确认提交后,考生报考信息不得修改。未确认提交的,报考信息无效。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安排补报。

3.缴费

考生须在规定网上报名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不接受补缴费。未完成网上缴费的,报名无效。已进行网上交费的,不予退费。

三、材料和资格审核

材料提交

1.普通应届毕业生考生

各系部指专人对报考考生的信息进行审核,审核内容主要包括学生的基本信息、学籍信息、照片信息、所学专业等信息,确保考生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审核后,将盖有系部公章的书面报告和报考学生信息表(注明姓名、系部、身份证号、专业全称、班级、报考专业等)交至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2.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交:1.考生本人身份证;2.毕业证书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4.相关基层项目服务期满合格证书(以上材料要求复印件各1份,考生在复印件上手写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签字)。

符合报考条件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考生于2023年12月19日前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采用一人一档的方式,档案袋封面注明:系部+考生类型+专业班级+姓名+联系方式,各系部审核(须成立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后于2023年12月22日将符合条件的考生材料、盖有系部公章的书面报告和报考学生信息表交至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考生于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注册并填报相关信息,上传考生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基层项目服务期满合格证书等佐证材料照片。

3.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届专科(高职)毕业生

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须提交:1.考生本人身份证;2.建档立卡相关证明材料〔县级及以上乡村振兴局(办)提供的证明或国扶系统查询界面截图并打印后加盖县级及以上乡村振兴局(办)公章〕(以上材料要求复印件各1份,考生须在复印件上手写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签字)

符合报考条件的原建档立卡考生2023年12月19日前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采用一人一档的方式,档案袋封面注明:系部+考生类型+专业班级+姓名+联系方式,各系部审核(须成立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后于2023年12月22日将符合条件的考生材料、盖有系部公章的书面报告和报考学生信息表交至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招生就业指导中心会同学生工作部对报考考生进行二次审核

考生于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注册并填报相关信息,上传考生本人身份证、建档立卡相关证明等佐证材料照片。

4.退役大学生士兵

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交:1.考生本人身份证;2.入伍批准书(通知书);3.退出现役证;4.毕业证书;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专科毕业生除外),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还须提交相关证书佐证材料(以上材料要求复印件各1份,考生须在复印件上手写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签字)。

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2023年12月19日前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采用一人一档的方式,档案袋封面注明:系部+考生类型+专业班级+姓名+联系方式,各系部审核(须成立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后于2023年12月22日将符合条件的考生材料、盖有系部公章的书面报告和报考学生信息表交至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2024年春季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交承诺书(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下载)及所在部队团级以上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证明信》(证明为2024年春季退役士兵,应征入伍地为河北省),待获得退出现役证后,及时向所在系部提交审验,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20日,各系部将审验结果于报告形式交至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考生于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注册并填报相关信息,上传考生本人身份证、入伍批准书(通知书)、退出现役证(2024 年春季退役大学生士兵须上传承诺书及所在部队证明信)、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除外)等佐证材料照片(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还须上传相关证书佐证材料照片)。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的时间为:12月24日-29日。考生应在2023年12月24日9时-27日17时及时查询审核结果。如审核未通过,须按系统提示,修改相关信息并重新上传报名材料。通过资格审核、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可获得相应报考资格。鉴于报考人数较多,为提高工作效率,建议考生尽早注册并上传报名材料。

1.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网上注册相关信息后,系统将对其信息与学籍数据进行审核比对,通过审核并经考生本人确认后,即可获得报考资格。

2.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含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网上注册相关信息后,由我院资格审核,通过审核的即获得相应报考资格。

(三)资格公示

对于非应届毕业生,各系部须于2024年1月7日至13日在各系部网站进行公示,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同步在学院招生网(专升本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均不得少于7天,期间应公布各系部举报电话并及时受理举报事宜,招生就业指导中心举报电话:0319-8769859。

四、特别提醒

1.考生确认提交信息后,系统将对其原学专业与报考专业进行对应性检查,审核结果将通过系统反馈,请及时查询。审核通过的考生可进行网上缴费。如系统审核不一致,由我院采用人工方式进行审核,仍未通过的,请及时修改相关报考信息。

2.为保证本科阶段的培养质量,根据专业相通性原则,考生报考的本科专业原则上应与就读的专科专业大体对应(相同或相近),艺术类、体育类、医学类及护理学、助产学专业不得跨科类或跨专业报考。按照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规范医学类专业办学的通知》(教高〔2014〕7号)和国家《护士条例》有关要求,报考医学类专业(临床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学)及护理学、助产学专业的考生,原学专业应与报考专业保持相同。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的本科专业,应与就读的高职(专科)专业大体对应。

其他有关事项

有关招生计划、考试大纲、考试时间、考试内容、考试地点、成绩发布、成绩复核、成绩统计表、控制线、志愿填报、录取等方面的工作安排请及时查看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www.hebeea.edu.cn)发布的信息。